早听闻,民国爱情十有九悲。
可没想到,我竟也成了那悲中一员。
年少时,我与母亲一同在陆家讨生活。
母亲为了给好赌成性的爹攒赎金,将我卖给了陆家,做二房的童养媳。
二房陆奕琛是庶子,与当家主母向来不和。
但留过洋,气性高,也有心仪的对象,被逼着娶一下人之女,自是不快。
成亲当晚,又以区区两枚大洋的价格,设计将我转手卖给了仇人林家。
林家比陆家还有钱,只是林家少爷是个没根的。
偏又色胆包天。
在林家后宅里,林少卿养了十几房姨太太。
大太太与林少卿青梅竹马一同长大,因为看不惯林少卿那见异思迁的样子,一怒之下把他传宗的东西给剪了,被关在院内,终身不得外出。
也许是从没有见到过我这样守旧的女子,一进门,我就独享林少卿的“恩宠”。
数不清的金银首饰都往我的屋子里搬,一到晚上,林少卿又只来我的屋子中。
打发完下人,我端来一盆水,跪在一旁,替他小心捶着腿。
他一双凤眼盯的我是浑身发颤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