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过一夜的折磨,惨白的脸上此刻早已没有了一丝血色。
我自嘲地笑了几声,摇晃着虚弱的身体就往外走。
既然要让我道歉。
那我这个当事人必须要亲自去一趟了。
陆北珩的家我很熟悉,但眼前的变化还是让早有心理准备的我惊了一瞬。
曾经我和陆北珩一起栽种的樱桃树消失了,换成了大片的玫瑰花海。
最让我难过的是。
花园里有一只大金毛正直勾勾盯着我,朝我吼叫。
陆北珩不会不知道,我对狗毛严重过敏。
当初他买下这栋房子,也是因为四处打听到周围邻居没有养狗的习惯。
许是金毛的叫声惊动了屋里的人,孟清雅从里面走了出来。
此刻,她就像这里真正的女主人一样,站在台阶上居高临下地望着我。
“听说你在等我救命?那你是不是得付出点什么啊?”
孟清雅的话将我瞬间从酸涩的情绪中拉了出来。
可还没给我时间思考这个问题,父亲的声音就在我耳边清晰响了起来。
“冉冉,清雅同意为你捐献骨髓,相当于给了你第二条生命,以后你要用后半辈子偿还她了。”
孟清雅连连摇头,似乎很是怕我。
“不用了,换做任何一个人我都是会救的。
“何况江小姐还是北珩的前女友,叔叔阿姨的亲女儿。”
陆北珩脸上露出了欣慰神情,眉眼微微上扬。
“清雅向来心软。”
我顿了顿,压下心中苦涩。
还是朝着孟清雅十分诚恳的道了一句谢。
“孟小姐,谢谢你愿意救我。”
手术当天,没有一个人在身边陪着我。
他们全部在孟清雅那里嘘寒问暖,细心安慰。
怕她紧张,怕她受疼。
只有在最后,我终于见到了他们一面。
陆北珩看我的眼中露出几分心疼,脚步刚动,就被孟清雅的哭声缠住了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