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的蛮喜欢他的呀,虽然我前一天休息的蛮晚的,但是第二天要赶车就得早起,但是我也很精彩嘛,还给他发消息呢。我确认了我的喜欢,但我不是一个完全勇敢的人,做不到一个完全冲动的人。毕竟他都知道了我今天走,他咋也不来送我呢。但是我有一个超级优秀的发现。我好像比起喜欢他,我更喜欢勇敢一点找他的我自己。我坚持樱花树下站谁都好看,我的爱给谁都热烈。嘿嘿,都是大话,也就勇敢一点点。我也觉得我向前走三步他总要走一步吧,那他到底走了一步没有呀。
过了两天,他打算去甘肃了,也要先到成都再去甘肃的。其实吧,那天我要上班呢,有时间但没准备。他问我有时间吗?我也具体没说要不要一起吃饭。他到的那天,我室友和他男朋友也在,室友也是我大学室友,超级好朋友,本来就要一起吃饭,她也想看看,那就一起吃饭吧。就在我家附近找了一家火锅店,我们四个人打算去吃火锅。那天他要从另一个区开车过来,正好也是下班时间,总是要堵车的,他一会一会发给我他的路线图,正走在他的“红毯”上呢。一个小时后,他就到了,我们也正好排到位置了,正打算坐下,他就站在了我的旁边,我们点了菜,室友男朋友买了柠檬水,我们就开始吃饭了呀。
饭桌上,大家都在闲聊,室友俩总一脸八卦,气氛总有些暧昧,他问我能不能给我夹菜呀,我就把我的碗伸出去了。吃完饭了,他问我们一般吃了饭要做些什么?最后商量的就去找了一个地方去唱歌吧。室友和她男朋友坐在一起,远远的,我和他坐在一起,就开始唱歌了,我们都算不上麦霸,互相的,谁点的谁唱,总有一支麦空出来,那就我唱吧。但还是有点尴尬的,因为我唱的时候他就侧着脸一直看着我,盯的我都有点不知所措了,我们一起都会唱的,那自然是三巨头了,那也是他的歌单,他说他唱不了高的,随时就唱上两句,剩下的时间就在看我了。
唱完歌都已经夜里一点多了,我的室友和他男朋友已经打好车了就要走了,那不就是只有我俩了,于是他就开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