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动,又动了一动。再看姚十一时,杜秋雨就觉得,姚十一简直土得要掉渣子儿,扎了个麻花辫子,眼睛不大,眉毛倒浓,脸蛋上居然还有两朵红云,像抹不均的胭脂,十分地不好看。
杜秋雨想,等中午放学无人时,就去找姚十一,暗示她把钱还回去,否则他就告诉老师去。
遗憾的是,杜秋雨没有机会实施成功,因为忽然有个男生站出来说,丢了就丢了吧,就当是施舍给穷人了嘛,班会费由我捐给班里好了。
那个男生叫张大福,说话真是财大气粗,长得也财大气粗。据说,张大福的父亲在城里做了包工头,赚大发了。
杜秋雨忽然有点瞧不起张大福。大概是因为朱宛若感激的眼神。杜秋雨觉得,那眼神应该是给自己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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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,十七岁的男生的目光,都有着自以为是的浅薄。就好比杜秋雨喜欢朱宛若,张大福也喜欢朱宛若,都是因为朱宛若好看。
没有人喜欢姚十一,一个有着重男轻女的父母,十七岁却必须做二十七岁的事情,常常带着她的宝贝弟弟来上课的女孩。那个刚刚会爬的男孩抓狂地哇哇大哭的时候,她就会被老师叫到教室外面去哄孩子。她的身上常常有小孩的尿骚味儿,衣服上也有着不明不白的污渍,这一切都让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变得邋遢,苍老,面目模糊,甚至是,招人厌恶。
反正,杜秋雨就从来没有喜欢过姚十一。这种不喜欢,到了听到姚十一居然考到了和他同一所大学的时候,忽然心里生出一种倒霉的感觉来,甚至有一些希望,那是考分出了错误,像姚十一这样的女生,不应该考那么好的成绩。
可以想见,杜秋雨对姚十一的感觉,已经变得有多么的糟糕。
可以想见,杜秋雨对于姚十一在情人节这一天,忽然之间跑到他的面前,含羞带娇地递给他一盒巧克力时,他心里的恐惧有多么的明显地展现在脸上,也可以理解得出来,杜秋雨这个斯文俊秀的男生忽然之间拔腿就跑,跑到了男生厕所,然后发出一声见了鬼一样凄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