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美国的第三天,我就倒好了时差,准时到实验室报道了。
刚推开门,就在一片白大褂中,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。
周靳言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坐在椅子上,耐心地听导师讲解着实验步骤。
高挺的眉骨被白炽灯抹上了一层细碎的光,与周遭的一切显得格格不入。
感受到我的目光,他抬起眼睛,微笑着开口: 好久不见,岁岁。
我愣了愣,怎么也没有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他。
我妈和周靳言的妈妈是好闺蜜,他比我年长两岁。
小时候,我妈还开玩笑地给我们定过娃娃亲,都被我拒绝了。
因为我一直都把周靳言当哥哥。
后来他们一家移民国外,没想到再见面会是这样的场景。
你们认识啊?
导师的视线在我们中徘徊了一圈,最后回到了周靳言脸上, 宁岁是我最骄傲的学生,可惜是个恋爱脑,要不然以后肯定大有成就。
她恨铁不成钢地瞪了我一眼。
我红着耳朵低下头,就听见周靳言温润的嗓音就在耳边响起: 她的眼光,从小就不怎么好。
我抬起眼睛,正好撞上他似笑非笑的目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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