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死。
金锦回家时,小白已经到了,她的保镖,上辈子也是他。
小白是孤儿,从小为了生存,没少挨打,也学会了打架,长大去了武社那里专门培养保镖,也可以说是杀手,一群孤儿,没人在乎他们的生死。
“锦爷”小白恭恭敬敬的说道。
小白他小麦肤色,身材健硕,还是少言少语,金锦看着他湿了眼眶,当年父亲被丁寒找人害死,小白亲眼所见,但金锦不信,让他离开还打伤了他的左眼。
直到丁寒为任朵朵肚子里孩子报仇,要杀了她的时候,她知道冤枉了他,丁寒说,小白也死了,是因为她吗?
“你叫什么名字”金锦把这当做第一次见面。
“小白”
“不好听,以后你就叫金哲”以前,金锦就说他的名字和他的人一样,都像狗。
真是该死啊,我怎么这样,金锦心里懊悔“从现在开始,你除了保护我,其他时间你要学习,我会给你安排。”
“是。”
金锦学习非常好,从小就跳级,18岁就已经从国外的经济管理学院毕业,可惜,以前没用到正地方。
金锦传出消息,金家新收的义子,金哲,以后会是金家的代理人,消息一出,所有人感到震撼,也有人议论,这是锦爷新看上的乐子,只不过这次手笔大了一点,但不久就好换人了。
金华丞也为此事在书房见了金锦。
“怎么回事?”
“父亲,我这是给你找了个帮手管理咱家企业。”
“一个外人。”
“不是,以后你就知道了,他非常可靠。”
“你们认识?”金华丞感觉奇怪,锦儿会认识一个孤儿嘛。
“嗯。”金锦没说太多,她总不能说是上辈子缘分吧,上辈子金锦也不过只活到了30岁。
20岁认识丁寒,追了他三年,为了让丁寒高兴,甚至帮他当了市长,最后丁寒娶了她,她把家里生意交给丁寒。从此,丁寒掌握了顺安的话语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