点小事怎么可能接受不了。像他这种人,咱们加一块都不是他的对手。要我说,就不该把她接回来,以后小雨一定会被他欺负的。”
这话杀伤力太低,我都不放在心上。
我笑了笑:“不是你们要我来的吗?我可先说好,送我回去也行,条件可不能取消。”
十四那年,因为害母亲流产,我害怕极了,偷偷离家出走,在外面流浪了两个星期。
在那段时间,我跟狗争过食物,跟大爷抢过瓶子。后来被一个开面馆的老板捡了回去。
他见我可怜,给我一口饭吃,但我知道,靠人的施舍是不长久的,于是我主动帮他做事情,也认识了那个让我没攒住钱的家伙。后来,老板看到了父母贴的寻人启事,我才再次回到了家里。
江父满脸的不可置信:“你宁可再去街头鬼混,也不愿意在江家待着?你是不是有病?”
他或者他们都觉得我应该哭着喊着求着回江家,当这所谓的大小姐。甚至,现在回来也不过是给自己找个好的借口罢了。
可是这种人的下场不是一眼便能预见的吗?
豪门都不看小说吗?不看短剧吗?
更何况我还亲眼见过,我的大姐头便曾经是个富家千金,他是小时候拐走,也是半路被接了回去,可是等待她的是什么?家族的联姻,对方还是个傻子。在家里还被假千金处处针对,最后跟着傻子进了精神病院。
她逃出来的时候,连根手指都动不了,身上全是被电击,被殴打的伤痕。
后来,她凭着一股狠劲,在道上混的风生水起。
她宁可在腥风血雨中生活,也不愿回到那个所谓的家,
她的醉话最常说的便是:“我当时以为我有了真正的家,没想到等待我的却是地狱的入口,他们根本就是在利用我。”
我每次都是默默听完,将这些话吞进肚子里。
看着他这副嘴脸,我实在忍不住了,直接骂了回去:
“老登!你们才有病吧,二十多年了才想到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