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缓步而立,款款坐下,怜悯的瞧着他:“不想裹足?
也不是没问题,你过来给我舔舔鞋,等鞋舔干净了,我就放你走。”
江至脸色一僵,脸上的表情就这一瞬间精彩万分,青一阵白一阵,分外有趣!
我撇他一眼,神色微扬,挑眉轻笑:“怎么着,夫君不愿意?”
我啧了一声,原来那个外室女就是县令的女儿,也是个不常见的故人了。
就在他突然想要弯下腰的时候,我捏住了他的下巴,江至突然眼睛一亮:“夫人,是不是原谅我了?”
我晓得快意,长长的指甲随着动作,恶狠狠的巴掌扇在了他脸上,肆掠殆尽:“你做什么梦呢,我觉得你心里在骂我,我不舒服?”
江至一脸见鬼了的神色。
“赶紧的,舔干净。”
他一脸为难的趴下去,果真像一条哈巴狗,舌尖在我的鞋子上舔,身子前后摆动,我单手支颐,仔细打量着,竟一脚踹翻了江至。
江至被甩在了柱子上,整个人猛的喷出一口老血,梗着脖子,不可置信的盯着我:“你……” 我懒懒的起身,看着他狼狈不堪,笑的欢快极了:“不好意思啊,你舔的不到位。”
我转身出门,听着里面噼里啪啦的怒吼声和不甘,笑的快意,上一辈子你不就是这么对我的?
我只是清河镇的村花,上一辈子几乎是用尽所有盘缠,将江至这一个杀猪匠捧成了高不可攀的文坛圣手。
不过江至却是个背信弃义的,想要走向京城,跟清河镇的县令勾结,灭我张家,成为了御用诗人。
当年为了怕我坏他好事,用三寸金莲的美谈,将我的小脚裹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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