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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过无数年的努力和奋斗,林浩和他的同伴们终于得到了冥界诸神的宽恕和救赎。他们的灵魂被释放出了地狱,重新获得了自由与光明。然而,他们并没有忘记自己曾经的罪行和痛苦,而是将这段经历视为一种宝贵的教训和财富。
在人间,林浩的灵魂重新投胎转世,成为了一个普通的农夫。他用自己的双手辛勤耕耘着土地,用自己的汗水浇灌着希望。他孝顺父母、关爱子女、善待邻里,用自己的行动来践行冥界律则中的忠孝之道。
在冥界的广阔领域中,律则如同铁律般不可动摇,它不仅约束着异性之间的不当行为,更对同性之间的淫乱之举有着严格的制裁。渔猎男色,即同性恋者之间的不当关系,同样被视为重罪,其惩罚力度与对妇女的侵犯无异。
对于那些十六岁以上的男子,若陷入此类关系,将按照处女论处;而十六岁以下的幼童,则照室妇论罚。对于那些挟持幼童以满足私欲者,其罪行之重,无异于淫娼之恶,必将受到严厉的惩罚。
造淫书者,更是冥界律则所不容。他们不仅传播淫秽思想,更可能引导他人走向罪恶的深渊。因此,这类人将被减寿二纪,若有人因阅读此类书籍而受害,造书者将承担全部罪责。更严重者,若书籍未能及时销毁,造书者将永无超生之日。拍摄淫戏春宫者,同样难逃此劫。
在冥界,扬言他人淫事者,也将受到严惩。他们不仅侵犯了他人的隐私,更可能破坏家庭和谐,引发社会动荡。因此,这类人将被减寿半纪,若因此导致他人丧命,则减寿一纪。谈论闺阁之事者,同样难逃此罚。然而,若能真心悔过,他们的罪行将有所减轻。
陆判官,这位宋时的冥界判官,对淫律有着更为细致的补充。他规定,凡因奸淫之事而用药打胎,导致他人丧命者,将加倍治罪。对于奸淫十二岁以上处女者,无论是否属于诱奸或调奸,均以强奸论处,若因此致人死亡,则加倍治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