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凌霄把洛熙看成了他的私有财产。
忘了我也是公司的创始人之一。
除了每年会固定给我一笔大额的年终奖,他没有其他任何表示。
不可能!
创办洛熙的时候,是我抵押了我爸妈给我买的房子,原始资金都是我出的,你没拿出一分钱。
凌霄眼睛是看不见了,可他的脑子还没坏。
对于自己的利益,他坚守不退让。
所以,你想给我多少?
我快被气笑,深呼吸一口气,不明白曾深爱的男人,为什么会变成如今模样。
创办洛熙的时候,原始资金是他卖房筹的钱,可他忘了,他房子的尾款,是我爸妈给的!
洛熙是我一个人的,我一分股份都不转让,最多补偿你一部分现金!
叶晨,我带你挣这么多钱,你该知足!
你看看我们班的同学,他们最多拿个百万年薪,你不到三十岁,却身家上亿,好歹跟我一场,我不会让你吃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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