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是件耕地侵占案,老师一向只接民商诉讼案件,不仅要求我不许再管,甚至说出“律师的天职是为了维护客户的利益,而我有权选择为什么样的客户服务”这样的话。
平心而论,这句话并不违反职业道德。
真正让我生气的是,她说不要试图惹恼不该惹的人。
我原以为只是桩有来头的案子,没想到跟越氏有关系。
“你刚来这座城市吧,应该在这边也没什么朋友。”
“再说你男朋友,我大可以说你气得回老家了,立马派他去非洲。”
他在床沿坐下来,裤腿贴着我的大腿,“好好睡一觉吧,实习律师,睡醒我再跟你好好谈谈。”
我确然已经筋疲力竭,最后只确认道: “是不是要我的器官?”
他低下头,用脸颊轻蹭我的头发,“我保证不是。”
说完手顺着我的睡衣往下滑。
我开始发抖,他却很快停下来,从我兜里掏出一支小小的笔,打量片刻之后摔在地上。
“你在家休息兜里也要揣录音笔吗?”
我在家工作,需要随时跟客户沟通,随身带着录音笔是我的习惯。
他似乎有点生气,又用脚碾了碾地上的碎壳,才转身出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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